河南计划3年内引资200亿元办30所民办医院
记者1月16日从全省卫生工作会上获悉,从今年起到2015年,河南将利用社会资本200亿元以上,建设30所民办医院。
这一计划被称为“332”行动计划,即利用3 年时间(2013~2015年),通过独资、合资合作、改制重组等方式,建设涵盖医疗、康复、老年护理、中医保健等业务的二级以上民办医院30所, 实际利用社会资本200亿元以上,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目前,河南省政府已经同意转发了省卫生厅制定的《河南省大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332”行动计划》。
“332”行动计划的工作重点包括大力引进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积极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在确保办好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职能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其他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改组改制三个方面。河南将争取卫生部将我省列为境外资本独资举办医疗机构试点,鼓励境外资本举办独资医疗机构,鼓励境外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我省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合作形式举办医疗机构;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城乡接合部、城市新区以及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举办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在大中城市特别是在设区市举办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的综合医院、中医院或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专科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公立医疗机构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以并购参股等方式参与公立医疗机构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公立医院托管民办医疗机构,促进民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河南从促进公平、优先准入、对口帮带、多点执业、人才交流等方面消除民营资本进入“壁垒”,确保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在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评定、医疗技术准入、科研立项、医保定点、政策知情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规定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社会资本及外资投资举办的医疗机构,一律优先批准设置;指定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与当地二级以上民办医疗机构建立对口帮带关系;全面实施医师多点执业制度,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医师在民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境外医师来豫从事诊疗活动,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医师向民办医疗机构流动,鼓励引进省外医学人才来我省民办医疗机构执业、兼职或开展科研活动。
河南要求各省辖市建设1~2所社会资本投资的医疗机构,其中郑州、洛阳、开封、南阳、平顶山、焦作、新乡、周口等市要建设2所以上,并引导有条件的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向大型医疗集团发展。